日前,我市召开“创文”工作会,要求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环境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提升商场超市、校园周边、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的城市环境。
开展商场超市专项整治行动,优化周边环境,按照“门前五包”管理,对商超周边破损、陈旧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规范商超周边非机动车辆停放,对侵占公共用地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放区域进行清理,凡擅自改变商场超市地下停车场规划许可使用性质和用途的,要在一个月内恢复原有使用性质和功能,逾期不恢复的依法取缔。优化购物环境,要求市场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无被侵占现象;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无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现象。强化安全管理,要求公共设施(电梯、公共厕所、电灯、提示牌、电子显示屏、服务台座椅等)功能完好,无损坏;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符合标准,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无被占用、堵塞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保障食品安全,要求熟食摊位经营户亮证经营,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上岗证齐全,按规定着装,佩戴口罩、手套,落实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不直接用手接触熟食品;餐饮摊位落实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整治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整治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全面清理“三无食品”和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行为。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加强校园周边停车秩序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非法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上岗资格)的人员进行授课教学,聘用公办在职教师从事教学,委托或以公办教师名义招生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管支队、市交通局、市城管局按照工作分工具体组织落实,严厉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拦车散发小广告、拦车乞讨等交通乱象;严厉查处机动车“一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两牌”(假牌、套牌)“两闯”(闯禁行、闯红灯)“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违法载客行为;严查渣土车、搅拌车野蛮驾驶、沿途抛撒、遮挡号牌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