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检测中心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第三方机构单位:
中科检测是中国科学院旗下第三方检测品牌,前身是1958年的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总部设立在广州。是一家集检测,检验、认证、技术服务、咨询、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第三方机构,为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及有关机构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作为第三方公正检测机构,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建立了完善的水质调查与监测项目服务体系,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检测领域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广州中科检测能根据您的实际检测需求及检测报告用途,为您量身定制的水质检测方案,让您以更低的检测费用和时间成本达到预期的检测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与监管,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号),制定本方案。全国31个省(区、市)行政区域内338个地级以上城市、2862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由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检测项目:
(一)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1.每月(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为每季)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监测项目及推荐方法详见附表1),共61项(特定项目优选过程详见附4:《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监测指标优选方案》),并统计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
2.全分析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09项。
(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1.每月(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为每半年)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23项(见环函2005 47号),并统计取水量。各地可根据当地污染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区域特征污染物。
2.全分析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的39项。我部将对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特定项目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计划每5年规划期间优化调整1次。根据历年全分析结果,凡5年内有检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指标,应作为特征污染物每月(每季或半年)开展监测。如连续5年未检出的指标,可不作为例行监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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